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加快培育甘肃省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建设文化旅游强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制高点,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
《意见》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甘肃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甘肃省独特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优势,统筹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完善旅游设施和基础服务,放大文化旅游业综合效应,从供需两端发力,挖潜力、增活力、补短板,以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使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设施更加完备,服务更加优化,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到2022年,全省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长25%,人均文化旅游消费达到1000元,年均增长10%,真正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推动全省绿色发展崛起的首位产业和支柱性产业。
《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重点任务和目标,明确了任务分工。实施“点极带”突破行动,通过深度挖掘甘肃省厚重多元的文化资源特色特质,着力打造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实施产业融合行动,着力实施“文化+旅游+N”战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繁荣发展以300个示范村为重点的乡村旅游,扩大乡村旅游消费规模。实施文化创意产品丰富行动,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广度和深度,大力加强演艺、动漫、创意设计等文化业态创新发展。实施产业要素完善行动,着力提升旅游美食、旅游住宿、购物消费等要素功能。实施淡季和夜间消费拓展行动,促进冬春旅游季文化旅游升温,扩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实施智慧赋能行动,致力打造“一部手机游甘肃”服务平台,用科技装备文化旅游产业。实施基础设施先导行动,加快生态公路、自驾车房车营、道路标识、旅游咨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便捷共享服务体系。实施市场活力激发行动,壮大文化旅游企业,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实施市场监管保障行动,营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共40条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系统性更强、优惠的幅度更大、执行的范围更广,惠及文化旅游产业财政支持、市场准入和文化科技扶持、税收优惠、投资和融资、资产处置和土地、人才培养、消费惠民等各个环节,对《意见》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做好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围绕目标任务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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