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迅速行动,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局党组和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先后于1月23日、26日、27日三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防控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汇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成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疫情防控日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各县(市、区)文旅局和局属各单位迅速行动开展防控,安排市、县广播电视台统一播放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安排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昼夜开展明查暗访,督促防控措施落实。市、县文旅系统各单位迅速行动,加强协调、统筹、管控,积极开展了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是早行动早落实,防控举措精准务实。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向全市发出《关于取消聚集性文体活动及关停文化体育旅游场所的通告》,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启动重大突发疫情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部署。于1月24日起,通知取消了全市聚集性文体活动,关停了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文化遗产类旅游景区。1月25日起,一律取消春节期间聚集性文体活动,关闭公共文体活动场馆(包括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游泳馆、健身馆等),暂停文化娱乐场所营业(包括歌舞厅、网吧、影院、KTV、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等),暂停旅游景区景点开放运营,取消旅行社组团(接团)旅游活动。通知本系统干部职工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少出门、不聚会、戴口罩、勤洗手。进一步加大人员排查和管控力度,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的要求,在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各县(市、区)旅行社、宾馆、景区中均实行了人员流动情况日报告制度。
三是早排查严监督,文化旅游市场管控切实有效。为有效落实《关于取消聚集性文体活动及关停文化体育旅游场所的通告》内容,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局门户网站、《酒泉日报》、文化酒泉等微信公众号、室外张贴、给重点文体娱乐旅游经营单位登门分送等方式,劝阻市民放弃外出和外地游客来酒旅游,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情在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扩散。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1月24日开始,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动对接市市场监管局、肃州区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文旅局执法队,放弃春节休假,全天候开展了三轮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关停场所的检查与复查,对相关场所做到了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完成了既定的目标和工作任务。1月25日,全市聚集性文体活动全部取消,41家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图书馆、美术馆)全部闭馆。1月26日全市43家景区景点全部停止运营。截止1月28日,全市关停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相关场所746家。其中:关停影院、歌舞厅、网吧、游艺游戏场所及体育健身房等营业场所360家;星级旅游饭店停业29家,营业14家;全市241家(含分社及网点)旅行社全部暂停组团接团活动,全市取消旅游团队共59个,涉及旅行社57家,涉及游客1836人。
四是早宣传早引导,舆论导向透明及时。连日来,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大信息投放密度,针对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对象全面进行宣传引导,及时转载和推送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疫情防控科普知识、疫情防控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防控工作氛围。
五是早发动早研判,责任落实从严从紧。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号工作任务,高度重视,严格抓好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坚持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强化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启动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与防控工作密切的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部取消春节休假投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加强联防联控,努力担当作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了初心使命。并要求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疫情应急处置面前恪尽职守,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工作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以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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