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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血糖仪、血压计等医疗器械消费提示

血糖仪、血压计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企业生产血糖仪、血压计须依法取得所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经营血糖仪、血压计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血糖仪

血压计

为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1、如需购买血糖仪、血压计等医疗器械,应到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企业选购。建议在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购买使用,了解产品适用范围、产品禁忌,防止因误用损害健康。

2、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所购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3、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性和提示性内容,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存储、使用、维护产品。

4、血糖仪、血压计自我监测数据不能作为加大或较少用药量的依据,当自我监测数据异常或身体不适时,需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5、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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