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7月2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约谈会。这是继7月9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行动暨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动员会后的第二次会议。兰州市文畅办、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兰州市交通委、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以及共享单车企业哈啰、青桔、摩拜、小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兰州市文畅办副主任、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伟同志宣读了《关于近期共享电动单车开展工作情况的通报》;兰州市交通委、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共享电动单车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哈啰、青桔、摩拜、小溜电动单车企业负责人就不规范投放共享电动单车做了整改表态发言,表示本周内对市场上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回收,并对共享自行车进行精细化管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和“精致兰州”建设。
会上,兰州市文畅办副主任、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徐刚同志就做好下一步共享电动单车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共享电动单车清理收回专项整治工作,是兰州市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圆满收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全面做好共享电动单车清理收回专项整治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要作出承诺。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兰州市交通委要借鉴其他省市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经验做法,规范共享单车准入机制;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办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对没有登记注册,没有备案,擅自进行投放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做好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加强停车点位的规划设置和停放秩序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共享电动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高新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根据辖区路段特点,合理施划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定期联合城管、交警、环卫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整治和清理没有市场准入、未挂牌、未配备头盔、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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