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福寿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和督办组一行8人,深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支队开展《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立法调研和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交警支队雁滩大队大润发什子执勤点、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在大润发什子执勤点,详细了解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现场管控情况,听取了基层一线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并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快处中心,实地调研道路交通事故查勘、定责、定损、理赔、纠纷调解等“六位一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实地查看了指挥中心硬件建设,观看指挥中心应急指挥、数据分析、车辆管控和视频巡察演示等。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金积虎详细汇报了全市道路交通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亟需立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补充汇报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的工作情况和立法建议;出租车、公交车、外卖物流和共享单车等企业负责人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还就《规定(草案)》主要解决的难点、主要条款是否适当展开了讨论。
在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对草案的意见建议后,张福寿充分肯定了前期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并强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立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也十分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摒牢法规草案审议前的“精气神”,加强协同配合,坚持问题、需求、效果导向开展调研,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会审议前的各项工作任务。他表示,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和吸纳,更好地把《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完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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