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摊点管理水平是城市文明和精致度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部署安排,紧密结合“精致兰州”建设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为民导向,注重规范监管,着力加强早餐摊点设置、管理,切实满足市民群众对购买早餐的需求,促进市容环境稳步改善、城市形象品质持续提升。
合理设置摊点
聚焦源头治理,督导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人流量密度和群众需求等因素合理控制占道早餐摊点的总体数量,为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摊点登记卡》的经营户划定早餐摊点设置位置,并明确要求城区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道、黄河风情线景区范围内,市区桥梁、人行过街天桥及地下过街通道内禁止设置占道早餐摊点,禁止在道路交通设施、标牌、指示牌周边3米范围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占压的公共设施上方设置早餐摊点,现主城区共设置早餐摊点1200余个。
突出规范管理
坚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管理原则,督导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兰州市占道早餐摊点设置及管理规范(试行)》,全面落实早餐车体标准、摆放标准、从业人员卫生标准、配套设施设置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要求;实施亮证定时经营,督促经营户张贴、悬挂统一制定的早餐摊点摊位证,在早上6时至上午10时经营,城区早餐摊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
加强督导检查
依托“马路办公”和数字城管平台监督管理,采取重点巡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围绕解决“三乱、三超”(即乱占、乱摆、乱放、超面积设置、超时间经营、超出许可点位经营)等问题实施督导检查,督促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按标准规范整治早餐摊点,查处取缔违规设置的早餐摊点,早餐摊点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并着眼常态化管理,结合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健全完善了巡查督查、问题交办、跟踪督办等机制,全方位落实早餐摊点设置管理要求,为广大市民群众购买放心早餐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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