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市榆中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近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辖区人员集中的城关镇、和平镇、甘草店镇、夏官营镇为重点区域,以单体药店、大型商超周边药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开展检查。
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药店进店扫码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求零售药店严格做好员工每日监测记录,上岗穿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手套。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定时消毒并作好记录,每日不少于三次,配备消毒剂,测温仪,收银台设置“1米线”,保持顾客、工作人员安全距离。药品经营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健康码图识,佩戴口罩和消费提示,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引导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后方可入店,不得向体温异常(超过37.3℃)的顾客销售药品。对做不到验码、测温等要求的药店全部采用窗口式销售,体温异常及无健康绿码的顾客一律不得进店、不得向其销售药品。购买“四类”(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药品时,及时上报“四类”药APP实名销售系统。
截止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8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了责令整改,责令整改19家。下一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力度,坚决守好药店疫情防控前沿阵地,切实守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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