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对“五一”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五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和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筹起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持续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措施和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各类事故。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度汛防火等各项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沟通联系,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加强“五一”期间涉水旅游景区和旅游团队防洪安全管理,根据预报预警适时关停景区、疏散人员、调整线路,保障旅游安全。各级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要对林草经营单位、旅游景区、重要设施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严厉打击林牧区违规用火行为,各级各类消防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应急物资装备检修保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全面落实安全度汛防火等各项措施。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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