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资讯 >> 甘肃要闻

甘肃出台法规,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流动


   刚刚闭会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要增加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涉及公共文化服务的部门及其职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整合,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服务效能。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文旅、新闻出版、电影、广电等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高协介绍,《条例》进一步体现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流动的导向。【“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增加农村地区图书、报刊、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信息内容、节庆活动、体育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面向农村地区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应当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

近年来,甘肃省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的相关内容。李高协:“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来源:视听甘肃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