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协作全面到位。甘肃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普查工作进行专门安排;省财政厅、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的通报》,对普查经费落实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机关事务局、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积极向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历史建筑、农业遗产、老字号等行业类文化遗产普查线索682条;省大数据局为普查系统管理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就“四普”工作数据底图、信息采集、图件绘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共享等事项进行细化、实化,凝聚起开展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
质量管控全面到位。以国家统一规范为指导,进一步细化省级标准,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数据安全管理、普查线索管理、资料管理等制度和登记表范本等,明确数据填报要求,加强普查质量管控。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片区培训、利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线上视频资源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学者实地培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长城专项调查培训100多人次,确保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全覆盖。确定嘉峪关市和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作为省级试点,在队伍组建、经费投入、设备应用、实地调查等方面先行先试,全面检验标准规范与技术路径,为全面铺开普查工作提供成功经验。
督导检查全面到位。甘肃省委宣传部每月开展一次调度,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和分片包抓制度,坚持每周调度,强化责任传导;同时,实施挂图作战,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悬挂甘肃省“四普”各地启动率、经费落实、现场复核、新发现文物数量“四张进度表”,动态更新数据,为精准开展督导检查提供数据基础。加强实地督导检查,分片包抓组成员分赴各市州,完成两轮次“以查代训”式督导检查,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提供软件安装、普查培训、质量管理等业务指导。同步核查完善国保、省保、市保单位名录和全套公布文件资料,指导开展县保名录完善工作。
经费落实全面到位。甘肃省财政厅、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明确各地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并通过全省通报、定点督导、实时调度等方式,持续督促各市县落实普查经费。2024年度,省、市、县三级财政共落实经费3100万元。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各级普查队配发马甲、背包等普查装备,为省普查专班购置无人机等专业普查设备,确保普查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宣传引导全面到位。甘肃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在省文物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甘肃‘四普’进行时”专栏,全年刊发新闻动态128期,普查标准规范23期,编发简报22期。积极对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甘肃编发专题工作简报1期。邀请新甘肃和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等记者深入一线采访,聚焦基层,以点带面,在省级媒体编发“四普”新闻3篇,多形式、多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各地积极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俗节庆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生动反映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在全省上下营造关注普查、参与普查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来源 :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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