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说话,
让历史说话,
让文物走进大众,
让大众感知历史文化。
编者语
兰州古称金城,是“控扼冲要、道通西域”的丝路要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进程的见证地,历史文化厚重,文物遗存丰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兰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编辑《金城瑰宝》系列图文,力图将承载文明、见证历史的文物更好呈现给大家,让文物走进大众,让文物“活起来”,宣传推介兰州文物资源,传播文物蕴含的科学思想文化价值,传承弘扬优秀黄河传统文化。我们期待借此培育公众文化内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文化自信,并对我市文旅深入融合和全面现代化建设有所促进。
鲁土司衙门旧址——鲁土司衙门
鲁土司衙门旧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兰州永登县连城镇,初建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包括鲁土司衙门、妙因寺、显教寺、雷坛。
一、土司制度及鲁土司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南宋、元、明、清中央王朝主要在西南、中南、西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一种边疆治理制度。“土司”顾名思义,就是“以本土之人,司本土之事”,即在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领当地人民的一种统治方式。土司效忠于中央王朝,有进贡、保边、服从征调等职责。
永登连城鲁土司,是明清时期甘青地区影响较大的土司。据《鲁氏家谱》载,始祖脱欢为元蒙皇室后裔,明初率部归降,遂“治第连城”。三世失伽,因随驾征战有功,明成祖以周公辅弼之意相勉,赐其鲁姓,并授命“管束庄浪土官、土军、土民,掌印世袭指挥使司”。至民国二十一年“改土归流”,土司制度被彻底废除止,承袭十九世,历经562年,共有二十三位土司。
鲁土司辖区,据《五凉考治六德集·平番县志》考证,按现今的区划,包括:永登县大部,红古区全境,天祝藏族自治县、永靖县的部分地区、青海民和县、乐都县、互助县部分地区,总面积九千余平方公里。
鲁氏土司的“庄浪鲁家军”,号称西北劲旅,颇受朝廷倚重,在明清二代频繁地参与了西北地区的军政活动,在多民族国家统一、巩固边防、镇压叛乱、保境安民等方面发挥过重大的作用。
二、“西北小故宫”——鲁土司衙门
鲁土司衙门始建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明宣德、嘉靖年间屡有修葺,现存建筑为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第十五世土司鲁纪勋从北京朝贡回来仿北京王公府第,按工部法式建造,由衙门、宅院、花园组成,规模宏大,布局严谨,现占地面积219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雕梁画栋,有王侯气魄,有“小故宫”之称。现存鲁土司衙门主体保存完好,是我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最大、形制最完备、保存最完好的土司衙署。中路衙署建筑群遗存有照壁、牌坊、正门、仪门、大堂、如意门、燕喜堂、朝阳门、祖先堂及东西配楼等单体建筑,组成五进院落,各院落配有廊房、厢房,且自南到北依次抬高,营造出衙门雄伟威严之势。宅院由寝室、书房、灶房等组成,花园现遗存绿照厅、八卦亭及古树、石像生。
1981年,鲁土司衙门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鲁土司衙门旧址”被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依托鲁土司衙门古建筑成立甘肃永登鲁土司衙门博物馆。
鲁土司衙门符合明清官式建筑的工程做法,在整体布局上与流官衙署非常接近,同时它又体现出和王府建筑接近的一面。其院落组合灵活多变,独具匠心,体现出极高的富有地方特色的审美文化意蕴。堪称西北地区明清古建筑的典型实例,是甘青地区传统建筑研究中不可多得的珍贵个案实例,在我国建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牌坊
牌坊,明成化二年(1466年)为表彰四世土司鲁鑑所建,清顺治年间重修。主楼四柱三楼庑殿顶,檐下施斗拱、折柱花板,明间走马板上镌刻“世笃忠诚”四字。两侧续接三间悬山顶隔栅及庑殿顶牌楼门一间。结构精巧,气势宏大,为甘青地区现存最大的清代木构牌坊。
正门
仪门
大堂
大堂,鲁土司衙门的核心建筑,建于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面阔五间,进深6椽,前出抱厦,硬山顶。堂内原设有台墀、案桌、刑签、堂鼓等,是土司办理政务、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庆典和公开审理案件之所。高大壮观,威严肃穆,彰显了鲁土司在本地区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
燕喜堂
祖先堂
祖先堂
祖先堂,初建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清嘉庆六年(1801年)重修。二层、七楹、歇山顶。楼上供奉神像,楼下分列历代鲁土司及诰命夫人画像,檐下悬挂“效忠以纯”等匾额。堂前东西两侧各建配楼四楹,为存放祭器和喇嘛诵经之所。
祖先堂后院库房
后花园绿照厅
绿照厅,位于衙门和宅院东北部,为十三世土司鲁凤翥所建,卷棚歇山顶,周围轩廊,金柱装“千眼观花”透空隔扇。精巧、别致、灵动,为传统园林建筑之精品。
后花园石像生
石像生,原位于鲁土司上享堂墓地神道两侧,1984年移到衙门后花园保护。石人、石马、石羊、石虎,形貌古拙,唯求神似,与明代石雕艺术风格吻合,具有较高的审美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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