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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新闻号|兰州交管一日要闻[18-8-27]

兰州市公安局发布新版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通告

    8月27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新版《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将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通告基本延续原有限行规定不变,并对此前的限行规定进行了整合、延续、完善和微调。

    机动车限行成效显著

    自2013年兰州市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以来,已经5年的时间,对我市“畅交通、治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年前,兰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仅50万,截止目前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4.6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达113.6万人,可谓迅猛增长;加之近年来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占用道路开挖施工较多,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通过限行,不但有效地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服务了人民群众出行,而且有效改善了城市的营商环境。在此也感谢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多年来对限行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新通告有哪些微变化

    新通告中有变化的主要有:一是增加了不受尾号限行机动车种类。为鼓励群众使用新型能源车辆,积极适应群众网络约车需求,在该《通告》中增加了对新能源车和网约出租车不受尾号限行规定。二是扩大了对大气污染车辆的限行范围。为坚决贯彻我市治污政策,降低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对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正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拖拉机限行范围由原来的北滨河路以南,扩大至北环路包括北环路以南。三是取消了教练车加气通行证办理。为深化“放、管、服”管理理念,落实让群众少跑路政策,在新《通告》中增加了允许教练车每日13时至15时就近加气通行,利用交通管理科技手段进行管控,无需教练车再办理加气通行证。

新通告与之前的通告中相比,对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客车的限行时间、区域、尾号限行的日期都没有变化。

    发布新通告的目的

    新通告是在2013年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的通告》(简称“6.01”通告)的基础上,整合了2016年的《兰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规范城区道路货运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2018年的《兰州市公安局关于解除外地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执行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6.01”通告对大型货车、本市及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小型、微型机动车、教练车、黄标车及正三轮摩托车、三轮助力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城区通行限制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随着城市建设及货运物流的加大,群众对出行需求的增强,“6.01通告”已不能适应发展需求,为解决交通管理和群众需求矛盾,针对货运机动车及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机动车,兰州市公安局分别于2016年10月26日、2018年1月15日向社会发布了《兰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规范城区道路货运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及《兰州市公安局关于解除外地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限制执行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目前我市共执行三个限行措施通告,对群众及时掌握了解限行政策造成一些不便。根据相关规定,2013年的“6.01通告”已到有效期限,为便于群众及时查阅、了解兰州市城区道路限行措施,市公安局将原来的三个通告内容进行了完善整合,出台了现在的《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停“有素质的车”   做文明驾驶人

    8月27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接到群众投诉,称天水路北口万佳家居北侧有车辆乱停放现象,阻碍消防通道畅通,影响群众正常出行。接到投诉后,东岗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立即前往天水北路实地查看,发现上述情况确实存在。对此,民警联系违停车主将车辆驶离,并在车辆挡风玻璃处放置温馨提示卡,告知驾驶员此路段禁止停车,定于8月27日下午17点开始对继续停放在此处的车辆进行处罚。

◆开学第一课   交警话安全

    8月27日是兰州市中小学秋季开学第一天,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北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安乐村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向家长传递安全知识。活动中,民警利用新学期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之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问答互动的方式,着重向学生讲解如何过马路、乘车及应注意的事项,同时,向学生们教授交通指挥手势,要求学生牢记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小开始、从我做起,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自身上下学安全。

◆施工吊装钢绗架管桥   青兰高速柳沟河段将实施交通管制

    2018年8月29日凌晨,国电兰州热力联产“上大压小”异地建设项目在青兰高速公路1862Km+960m 处吊装钢绗架管桥。吊装施工期间,为确保安全,需对该路段实施全封闭道路交通管制措施,高速公路双向行驶所有车辆经国道312 线和市区道路绕行。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管制时间:

    2018 年8月29日0时至2时。

    二、管制路段:

    1.由东向西方向:G22 青兰高速公路柳沟河收费站至兰州收费站(天水路)。

    2.由西向东方向:G22 青兰高速公路兰州收费站至三角城收费站。由于榆中隧道群夜间施工,对东行车辆从柳沟河收费站实施分流,故东行车辆绕行线路延伸至三角城收费站。

    三、分流绕行线路:

    (一)由东向西方向:所有车辆从G22青兰高速公路柳沟河收费站驶出,经312 国道—桃树坪—605#路—高滩桥头—辰北花园—鸿运润园十字—鸿运润园—新港城十字—天水路北口—右转弯进入天水路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回高速公路。

    (二)由西向东方向:所有车辆从G22天水路收费站驶出,左转弯驶入雁北路,经天水路北口—新港城十字—鸿运润园—鸿运润园十字—辰北花园—高滩桥头—605#路—桃树坪—312 国道—和平—定远—三角城收费站,驶入G22 青兰高速公路。

◆交警宣传进企业   警企联合抓安全

    8月27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有限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民警以典型事故案例为切入点,现场播放主题宣传视频资料,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为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以及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必要性、紧迫性。透过视频中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交通惨剧,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猛于虎”这句话的含义,并就安全意识、注意事项等方面对驾驶员做了深入阐述,希望全体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做好车辆保养与维护,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活动结束后,参与人员均表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用自身行动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

◆车辆号牌都“卸妆了”   还不赶紧去“换脸”

    8月27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了一起“号牌不清晰”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检查发现,该车牌底色已变成白色,从远处根本看不到车牌号,对此,交警对驾驶员做出警告处罚,让其尽快去交管部门及时更换新车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重伤男子急需就医   交警开辟“绿色通道”

    8月26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河北大队快骑小分队队员在北滨河路巡逻期间,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求助称,有位手指被机械锯伤的男子急需前往手足外科医院救治,希望交警开道护送。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刻通过电话与患者取得了联系并前往求助地点,拉响警笛为患者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将患者及时送至了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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