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甘肃矿区文广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省直文艺院团,各相关高等院校,各市州音乐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推动甘肃省声乐艺术的发展,广泛发掘甘肃省优秀声乐艺术人才,全面繁荣文化事业,推动甘肃音乐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中音字〔2025〕2号)文件通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25年4月在兰州举办“第四届甘肃省声乐大赛暨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甘肃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二、项目设置
“第四届甘肃省声乐大赛暨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甘肃选拔赛”设置项目为美声、民族和流行三个组别,其中流行组不参与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甘肃选拔赛。
三、参赛对象
“第四届甘肃省声乐大赛暨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甘肃选拔赛”参赛选手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196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甘肃籍或在甘肃工作、学习的声乐演唱者。其中,18周岁至36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选手同时参与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甘肃选拔赛(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要求)。
四、选拔、报送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比赛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轮进行。
初赛:各在兰省直院校、各省直院团选手由各单位组织报名并选拔(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市州选手(含各市州相关院校)由各市州音乐家协会组织报名并选拔(不接受个人报名)。在兰非专业院团、院校等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兰内新文艺群体及甘肃籍外省学习工作的参赛选手由甘肃省音乐家协会组织报名并进行视频选拔。各相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将选拔出来的选手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复赛:现场评选。
决赛:现场评选。
(二)报送方式:
1.各相关单位(各在兰省直院校、各省直院团、各市州音乐家协会)按照分配名额将进入复赛选手的《选手登记表》(附件)扫描件(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后扫描)、选手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选手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打包并将文件命名为:单位+专业名称+选手姓名,发送至邮箱:gssyyjxh@163.com,同时将纸质版资料邮寄或报送至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2.在兰非专业院团、院校等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兰内新文艺群体及甘肃籍外省学习工作的参赛选手,将录制完成的参赛视频及《选手登记表》(附件)扫描件、选手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选手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存储在U盘内,并将文件命名为:专业名称+选手姓名+曲目,邮寄或报送至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三)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3月24日——3月28日
报送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68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03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高老师
电子邮箱:gssyyjxh@163.com
咨询电话:0931— 8833550
(四)复、决赛时间、地点
复、决赛(现场评选)时间为2025年4月中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比赛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视频录制要求
(一)演唱(奏)需全程背谱,录制现场不得设置谱架或其他提示装置;钢琴及伴奏人员需同时出现在镜头内,伴奏人员可以看谱演奏。
(二)摄像机必须为固定机位,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演奏过程不得切换镜头。视频要求采用MP4格式,横屏,每首不大于200M。
(三)录像要求全景录制,一镜到底,中间不能切换镜头,音频不能额外添加任何效果,不得有任何标识,视频不得进行任何剪辑、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必须为完整现场同期录音,声画同步。
(四)录像背景不得出现任何文字,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五)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六、参赛曲目
(一)美声组(曲目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1.初赛曲目:自选一首中国作品或外国作品。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
2.复赛曲目:自选一首中国作品或外国作品。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
3.决赛曲目:共2首,自选一首中国作品、自选一首外国作品。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8分钟。
4.要求:初赛、复赛曲目可重复,决赛曲目不得与初、复赛相同。初赛、复赛、决赛曲目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一定删减。
(二)民族组(曲目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1.初赛曲目:自选1首曲目,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
2.复赛曲目:自选1首曲目,曲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
3.决赛曲目:共2首曲目,具体要求如下:
(1)自选1首中国声乐作品;
(2)从以下中国传统音乐及其改编的作品中自选1首:民歌(含改编民歌)、戏曲(含改编戏曲)、曲艺(含改编曲艺)。
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8分钟,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一定删减。
4.要求:初赛、复赛曲目可重复,决赛曲目不得与初、复赛相同。初赛、复赛、决赛任何1首曲目净时长若超过4分钟,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一定删减。
(三)流行组(曲目经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流行唱法比赛只设独唱,不设组合形式。
1.初赛曲目:自选1首曲目,曲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2.复赛曲目:自选1首曲目,曲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3.决赛曲目:选手自选2首曲目,其中1首必须为中文歌曲,曲目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
4.要求:初赛、复赛曲目可重复,决赛曲目不得与初、复赛相同。初赛、复赛、决赛任何1首曲目净时长若超过5分钟,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一定删减。
(四)注意事项
1.选手必须背谱演唱,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2.选手须按本细则规定的曲目比赛,不得缺项,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时长规定: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4.语言规定:声乐(民族)组演唱语言不限;声乐(美声)组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5.伴奏规定:民族组比赛用钢琴伴奏,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如有作品涉及其他乐器伴奏,则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如选手本人参与伴奏则含选手本人),伴奏人员及乐器自带,不可使用电声乐器)。美声组比赛用钢琴伴奏,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不使用扩声设备。流行组比赛选手一律使用MP3格式伴奏,自备参赛。
6.声乐组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7.选手按规定的曲目比赛,不得缺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选手比赛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届选拔赛将按照中国音乐家协会确定的各团体会员分配名额,选派选手参加中国音乐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三)比赛相关资讯,届时将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甘肃文艺”“甘肃音乐”公布。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音乐家协会所有。
附件:第四届甘肃省声乐大赛暨第十五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甘肃选拔赛声乐比赛选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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