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拟对以下驾驶证予以注销,对注销有异议的,请本人持驾驶证前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30日公告期满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予以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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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拟对以下驾驶证予以注销,对注销有异议的,请本人持驾驶证前往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30日公告期满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予以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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