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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新闻号 | 兰州交管一日要闻 [19-4-30]

◆牢记货车限行时段    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为做好大货车禁行限行管理工作,有效缓解路面交通压力,4月30日早高峰时,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在辖区重点路口安排警力,开展不间断巡逻管控,严厉打击货车违反限行规定违法行为。交警拦截违反限时通行的大货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并利用现场标志和宣传资料,对不熟悉通行规定的货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提高货车限行知晓率。交警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定,按照正规程序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自觉抵制超载、超限、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不马虎    交警严查加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五一小长假期间辖区国省道、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有序,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在辖区国省道路及农村道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大队根据辖区国省道、农村道路特点,组织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货车超限、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广大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只“醉猫”!必将严惩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夜间出行环境,4月29日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执勤民警在秀川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23时零5分左右,发现一辆车牌号为“A5F***”的白色小轿车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执勤民警在东湖宾馆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23时30分,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银色小轿车内有浓烈酒味,立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2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同一时间,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泉高速公路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江苏籍驾驶员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苏KXXX号小型机动车在龙泉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企图逃避检查时被执勤民警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4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至相关医院提取血样,做进一步鉴定,结果显示为9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三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请勿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运动场上大比拼    交警小哥展风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增强党、团组织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丰富活跃大队民警、辅警业余文体生活,4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举办趣味运动会,营造交警队伍和谐、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约30名民警、辅警参加了运动会,比赛中,参赛民警朝气蓬勃、斗志昂扬,充分展示了民警、辅警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此次活动,活跃了警营文化生活,提高了民警、辅警集体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


◆ 交警蜀黍这样做    五一安全有保障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着力提高辖区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4月30日早上9点,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民警深入辖区物流企业,张贴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五一”假期高峰时段环兰高速公路实行货车限时通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简明扼要提醒货车驾驶员《通知》内容,让更多货车驾驶员知晓“五一”假期限时通行的通告,提前规划好行驶时间和绕行路线。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韩家河高速公路大队联同辖区收费、养护路政、清障救援等部门对辖区进行全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路四方”各部门对兰州南收费站车道路面下沉情况进行实地踏勘;对南绕城高速公路开通后兰临高速新增大型标志标牌进行“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山体护坡进行排查;对七道梁特殊管控路段中央活动护栏紧急开启进行实地演练,并及时将排查出的道路病害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函发,形成多部门安全隐患“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工作局面,为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沟河高速公路大队召集警保联动各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对警保联动人员职责、警保联动点设置、着装、巡逻组配置、警保联动受案范围,处理方式达成共识。为让更多货车驾驶人知晓《通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宣传民警在辖区大货车停车场粘贴《通知》,向货车驾驶员发放限行提示卡,并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严格自律,遵章守法,行车有道,远离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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