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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太深!“奇葩”小偷一夜连偷三车未得逞,他经历了什么?

    近日,文旅君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雁滩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案情,有一辆小货车被偷了,民警随即进行排查,调取了车辆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这一晚上这个小偷的偷车经历真够“倒霉”的!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5点多,一名可疑的男子来到了小货车附近。凌晨5:16分,涉案车辆被嫌疑人开走。在查到被盗车辆位置和嫌疑人体貌特征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追查小货车的行驶轨迹,一路民警则继续通过监控查看嫌疑人偷车前的行踪轨迹,希望能找到嫌疑人的落脚点。

    结果,民警调取监控时发现,在偷盗小货车之前,该嫌疑人已经先后偷盗两辆车辆,但都没有得逞。当晚凌晨3时许,在皋兰路郑家台附近盗窃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嫌疑人将白色面包车开至静宁南路时,白色面包车发生故障,嫌疑人将车辆丢至马路边,离开现场。凌晨5时许,该嫌疑人又串至大雁滩摩托车市场附近,盗窃了一辆棕红色的电动车,将电动车骑至雁滩兰州骨伤科医院附近时,因电动车没电又被丢至马路边。

    就这样,犯罪嫌疑人先后盗窃了包括小货车在内的三辆车,而另一路民警发现,这辆小货车也被嫌疑人遗弃在了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附近。4月10日中午,犯罪嫌疑人许某在城关区东郊巷被民警抓获,经询问得知,在盗窃了小货车之后,由于没钱交过路费,许某便把这第三次盗窃的车辆也遗弃了。目前,兰州警方已经涉案车辆归还车主。

    在这里,文旅君只想对这位小偷说,no作no die!切记为了一己之私,做违法犯罪之事。同时也温馨提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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