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资讯 >> 甘肃要闻

交管新闻号 | 兰州交管一日要闻 [19-3-30]

◆防患于未然   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啦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于今年3月在兰州市“六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近一周以来,警示教育基地吸引驾驶员三千余人次参观。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基地的建成,为驾驶员提供了教育学习的平台,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满足了社会各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警示教育需要。


◆弘扬民族精神   缅怀革命先烈

    3月30日早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党支部五中队党小组组织部分民警辅警到华林山烈士陵园,开展清明节扫墓活动。在烈士纪念碑前敬礼默哀,向烈士敬献花篮,表达对革命先烈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

◆卧龙岗公墓区出现拥堵,皋兰大队增派警力保畅通

    3月30日上午,皋兰辖区卧龙岗公墓区路段出现扫墓祭祀高峰,车流量大幅增加,皋兰大队安排执勤人员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最大限度为广大市民祭扫创造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增派警力周末停休,西固大队保障扫墓路段交通安全

    清明将至,祭祀扫墓出行车流相互叠加,前往墓区、陵园交通流量剧增、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大。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提前部署安排,增派警力周末停休,全力保障辖区扫墓路段交通安全与畅通,并在扫墓出行车流密集路段悬挂清明交通安全提示横幅。

◆“隔夜醉”侥幸上路,心服口服受处罚!

    3月30日清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沟河高速公路大队在辖区收费站执行早间勤务,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5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司机表示,头天晚上喝了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将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还敢酒驾?交警办你没商量

    3月30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树屏高速公路大队在中川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时30分左右,徐某沿机场高速行驶至中川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带徐某去医院抽血进一步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超高驾驶有隐患,安全行车是首位!

    3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一中队路长路员在南山路南山故园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超高超长货车,所载超高货物左右摆动,影响车身稳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勤路员将该车拦停,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相应处罚,责令驾驶员将超高部分货物用其他货车转运。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